南國今報柳州訊(記者何書俊 通訊員蘭鈺燁)面包車司機潘某停車開車門時,沒有注意周圍路況,結果后側騎電動車的李女士撞上車門,導致傷重去世;而事發(fā)時,她已懷孕幾個月。昨日,柳州市柳北區(qū)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潘某表示認罪,提出自己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獲得諒解,希望法院對其從輕處罰。
今年5月14日下午5時許,潘某將面包車停放在躍進路與長風路交叉路口旁的人行橫道上。由于沒有注意周圍路況,他打開駕駛室的車門時,恰逢李女士駕駛電動車行至門前,導致電動車的右側車把和面包車車門發(fā)生碰撞,造成李倒地受傷昏迷。事發(fā)后,李被送往醫(yī)院。6月7日,李最終因傷重不幸去世。交警部門認定潘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。
昨日,柳北區(qū)法院開庭審理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。庭審中,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,潘某表示沒有異議。他認為,事發(fā)后自己已向李的家屬賠償了20多萬元,而保險公司也賠付了11萬元,自己獲得了家屬的諒解,并出具了諒解書。
公訴機關則給出判處有期徒刑1年的量刑意見。庭審最后,潘某表示,因一時疏忽造成事故,他很自責,請求法院能夠對其從輕處罰,同時希望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能引以為戒。
法院將擇日做出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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